為規范我校畢業生就業管理工作,維護學校聲譽,維護畢業生及招聘單位的權益,使我校畢業生擁有長期穩定的就業需求和良好的就業環境,特對我校本科畢業生申請辦理解約手續作出如下規定:
1、所有華中科技大學的畢業生應從自身做起,以強烈的誠信意識和責任意識,共同維護學校的聲譽和全體畢業生的就業環境。畢業生在簽約前應理性、全面地考慮,慎重簽約,簽約后要信守承諾。
2、畢業生一旦與用人單位簽署《就業協議書》,雙方應該嚴格遵守協議的各項條款,信守承諾,不得隨意解約。學校只受理每位畢業生的一次解約。
3、畢業生確因特殊原因需辦理解約,須按照學校的規定和流程辦理解約手續。具體規定如下:
(1)解約所需材料:①填寫《畢業生解約申請表》;②原簽約單位同意解除協議的公函;③原《就業協議書》四聯。
(2)畢業生將解約所需材料提交所在院系,經批準同意后提交大學生就業指導中心。大學生就業指導中心從2015年1月9日起至2015年5月22日每周五下午集中受理解約申請,審核同意后在就業信息網上公示一周,公示無異議,于下一周的周五下午發放新協議書(新協議書上將注明是辦理違約后補辦)。
(3)若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協議,須向學生出具書面解約通知,畢業生憑用人單位出具的書面解約通知、原《就業協議書》到大學生就業指導中心領取新協議書,可不受辦理時間限制。
(4)學校不出具任何畢業生用于辦理解約手續的材料。對手續不全、材料有虛假的解約申請,大學生就業指導中心不予受理。
附:《畢業生解約申請表》
華中科技大學大學生就業指導中心
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七日